地方两会密集点题促消费 今年消费有望明显好转******
本报记者 孟 珂
见习记者 韩 昱
近段时间,地方两会密集召开。多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促消费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在海外主要经济体经济下行风险加大的情况下,2023年我国经济稳健增长将更多依靠内需驱动,其中消费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各地密集部署促消费相关举措,2023年我国消费有望出现明显好转。
多地拼经济
重点“瞄准”促消费
2022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
近期多地将恢复和扩大消费列为2023年工作重点,并作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
例如,安徽芜湖市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其中提及要“促进消费持续回暖。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并提出要“通过推动供给创新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促进聚集性、接触性消费加快恢复。做活线上消费平台,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网络零售额实现700亿元,增长14%”。
山东济南市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消费恢复扩大。积极对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着力提高省会消费能级和吸引力”“保持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稳定增长”,并提出要“新引进知名首店、品牌店、旗舰店50家以上,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
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宏观经济视角来看,当前随着海外主要经济体经济衰退风险加剧,我国出口亦有所承压,此时需要政策端快速释放内需空间,以强化经济增长动力,消费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消费作为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各地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将有助于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与此同时,扩大消费还能帮助增加居民收入,提振市场信心,引导经济进入正反馈的良性循环,切实发挥出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提高居民收入
恢复消费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2022年我国消费市场总体表现较为疲弱。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615亿元,同比下降5.9%;2022年1月份至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190亿元,同比下降0.1%。
在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看来,此前制约消费恢复的因素主要是线下消费场景受限、居民消费能力减弱以及居民消费意愿低迷。不过随着疫情防控措施持续优化,消费场景不断修复,线下接触性、聚集性消费将会逐渐恢复。同时,在稳增长政策支持下,经济将实现温和复苏,带动就业扩大和居民收入增加,从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刘向东表示,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就要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稳定和优化多样化的消费场景。比如,可以加快高速公路(含服务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特别是旅游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居民社区、小区等停车场安装充电桩,发挥充电基础设施的网络效应,吸引更多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出台新一轮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引导居民加快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的更新换代。
事实上,不少地方政府已在相关方面部署了具体措施。比如,1月3日,河南省发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提出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鼓励各地对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将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按不超过30%给予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
在付一夫看来,恢复消费需求,要从提高居民收入着手,从而达到提振信心的作用。需要继续切实推动就业市场稳定,以确保居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可以继续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缓解市场主体的经营压力,继而稳定就业岗位。
“还可以考虑针对特定行业发放消费券,有利于在降低消费者消费成本、增加消费意愿的同时,带动行业回暖。”付一夫进一步表示。(证券日报)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